各有关单位、药品零售企业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管政策要求,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,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,海南省药师协会组织药品零售质量专业委员会制定了《三亚市药品零售行业信用评价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现予以发布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《指南》适用于三亚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企业,旨在建立科学、规范、统一的药品零售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体系,明确评价内容、评价方式、评价等级和结果应用等核心环节,为客观、公正地反映和记录三亚市药品零售企业的信用状况提供依据。
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,良好的行业信用环境需要全体从业者的共同努力,自觉强化信用意识,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与合规水平,为保障药品安全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
附件: 1.《三亚市药品零售行业信用评价指南》
2.三亚市药品零售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评分细则
海南省药师协会
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